在万恶的旧社会封建体制等级机制森严,身为男子可以走科技飞黄腾达,身为女子,大户人家也可保证找到一个好的归宿,但我国历史上,有一群与奴隶无异的人,她们的一生凄苦被命运玩弄,她们是童养媳,所谓童养媳没从周朝萌芽秦汉流行,民国时期更是流毒遍野,她们是贫苦人家被迫卖给大户人家,从儿童时期就养在婆家的媳妇,而婆家把她们养大,就是为了许配给自己的儿子。
一般童养媳的卖方都是被迫,是为了活下来,但作为商品的童养媳,谁也不会过问她们的意见,她们没有自由,进入婆家后甚至没有一个下人地位高,每天进行高强度劳动,还要被动辄打骂来培养其奴性,一些童养媳不堪重负,有的自杀有的被折磨致死,即使有幸熬到了与丈夫结婚,也不能左右自己在家的权益与地位,童养媳的悲惨经历,早在元朝就已经有人关注关汉卿最著名的话本《窦娥冤》就是讲述了一个童养媳的悲惨命运,窦娥之父欠债难还,因而以40两银子卖给蔡家做童养媳,替父还债,虽然是被迫,但从字里行间也可以看出,蔡婆婆对这个童养媳的照顾。
其实历史上真实的情况绝不会像话本里窦娥被惨婆婆百般照料着成长,必定是更加悲惨,其实纵观中国古代,每个朝代基本上都有各种填在人祸的发生导致人们易子而食,战乱或饥荒的年代,贫穷的人们卖掉自己的女儿,既可以省下口粮,又不至于让女儿跟着自己饿死,富者买下女子侍奉左右,甚至可以为儿子未来的婚事做好打算,省去了今后婚假的麻烦两全其美,所以,童养媳这种特殊的“劳动群体”是在封建时代下人们生存的一种方式,是对买方卖方都有利的事情,新中国成立后,童养媳这种剥削劳动人民的行为,已经淡出历史舞台,现在的我们很难想象,如果童养媳还流行于世会是怎样的一番景象,然而你所不能接受的这种生活,或许还继续在偏远的地区生根发芽,所以童养媳的现象真的消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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